【退貨申請說明】
1. 請注意:商品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
收到商品超過7天,恕不接受退貨。
2. 請填妥退貨申請表之姓名、Email、手機號碼、訂單編號、匯款帳號及退貨原因等。收到您的退貨申請後,我們立即與您確認退貨相關事宜。
3. 退貨商品皆不可開封,不接受部分退貨,並請依原包裝寄回。退回商品需包含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發票、商品訂單、贈品)等,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、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4. 當您的退貨需求通過審核,我們會請宅配人員至您填寫的收件地址取回商品,將由我們負擔此次物流費用。
5.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,敬請見諒。
6. 當您提交退貨申請表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【退款說明】
1. 退貨商品收回並經工作人員確認商品無誤後,會進行退款作業,故必須請您於退貨申請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完成退款手續。
2. 確認符合我們的退款標準,且資料確認無誤後,我們10天內會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
【無法辦理退貨的情況】
1. 已超過7天猶豫期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2. 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若已開封,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3. 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、發票、商品訂單)等悉數寄回並妥善包裝,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【無法辦理退款的情況】
1. 匯款帳號填寫有誤
2. 我們提供紙本發票,但未寄回發票(客服會連絡您進行發票的補件,補件郵資將請您自行吸收)。
3. 提交退貨申請表後的10個工作天內,若因填寫資料有明顯問題卻無法聯繫到您,將取消您的申請。
4. 當我們已安排取件,但宅配人員超過三次無法順利收回商品,將取消您的申請,敬請見諒。
【若無故不超商/宅配取貨管理辦法】
再次提醒您...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之權益(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為第一天)。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貨退款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退款手續。
若已詳閱且確認以上事項您可接受,再請填寫我們的退貨申請表,收到申請後,我們會盡快為您處理退貨退款事宜。
請注意!當您提交退貨申請表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若您有其他疑問,歡迎點選本頁右上角的「聯絡店主」傳送訊息,或撥打我們的客服專線(02-25238800),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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